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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二套房房贷政策究竟松动没有,在过去一周成为行业人士争论的焦点。按银行人士的说法,广州地区银行确定二套房房贷优惠政策执行标准,首套贷款房人均面积低于19.9平方米的家庭,申请第二套房贷可享受优惠利率和首付;首套住房已售并结清贷款,第二套房贷同样可享受优惠利率和首付。而记者一个朋友却是另一种情况,他的首套住房结清贷款仍未出售,3月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时批下来的按揭月供额却已经享受首次置业优惠。中介人士认为,二套房贷政策的厘清对市场有一定利好,但由于优惠内容、人均居住面积如何界定等问题尚未获得银行方面的证实,目前对二手楼市影响甚微。
月供:4064元降到3424元
记者的朋友张先生于3月初购买一套住房,这是他的第二套住房,首套住房是7年前购买的。首套物业曾做组合按揭贷款,目前已结清所有贷款,仍未出售。在签第二套住房按揭合同时,他明确告诉经办人员是二次置业,当时银行经办人员告诉他,由于二套房政策首付须在四成以上,利息则上浮10%,月供额为4064元。事隔3周后,该银行经办人员来电跟张先生核实了贷款额、贷款年限等资料,最后她问张先生:“月供额3424元,可以吗?”张先生心里一愣:“月供款额为什么降下来了?”
张先生随即用贷款计算器算了算这两个数额的差别,按照2007年9月二套房政策的利息规定,他的月供款额应该是4064元;按照2007年12月利息水平首次置业的标准,他的月供款额是3424元。故此,他这个二套房已经享受了首次置业的优惠,每月还款额降低近600元。张先生通过银行的朋友了解到,申请贷款与审核贷款属于不同的环节,他申请贷款的时间是3月初,审核贷款时间却是3月末,有可能银行修改了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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