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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悠”招数之三 广告:只是镜中花
去年3月,上海一家知名楼盘到外滩的最近直线距离为3.39公里,可在其楼盘广告中宣传为楼盘至外滩在2公里半径内,该广告被工商部门认定为虚假广告,罚款53万元。在许多房产广告中,开发商会在地理位置上误导购房者,他们通常通过绘制简单的区位示意图来表示所售房屋的地理位置,但这种示意图往往不按比例尺绘制,给购房者留下“陷阱”。比如说距长江、东湖风景区“仅一步之遥”的楼盘,事实上可能与长江、东湖风景区相距1000多米。
还有,品牌开发商在配套设施也实施障眼法。有的开发商把不具备或将来才可能具备的公共配套设施,比如轻轨、学校、超市等,也在广告中大肆宣传,欺骗购房者。可实际上,轻轨、学校可能距离楼盘一两站路,超市只是远期规划,两三年无法修建。
另外,一些开发商见绿化环境越来越被人重视,因此,在小区的绿化率上也大肆实施障眼法。有的公司宣称小区的绿化率高达50%,但实际情况是现场为不毛之地,即使是绿化,也不可能达到这个标准。还有的开发商偷梁换柱,把附近的广场、公园等公共绿地也算入自己的项目之中。
安家提醒:按照法律规定,开发商在广告中承诺的条件,必须在交房时都具备。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可白纸黑字写明,一旦发现没有达到要约中的每一条,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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